2024 年乡村振兴推动工作情况报告 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动 2024 年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根据通知要求,现将 2024 年乡村振兴推动事宜报送如下: 一、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 通过在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方面实施储备一批以工代赈项目,主动顺应疫情防控、接续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形势、新要求。把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酬劳、实现就近就业作为谋划项目、安排资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劳务酬劳,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时,把劳务酬劳作为约束指标一并下达,并建议优先吸纳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群众参加工程建设。严格强化项目监管,明确项目乡镇主体责任和发改部门日常监管责任,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加强资金申报工作。 积极跟踪国家、省级资金投向,把握当前争取项目的机遇,对口加强与上级发改部门的衔接,紧跟国家相关工作动态,合法合规的为我市项目争取更多国家、省内资金支持,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并做好项目收集储备工作,吃透政策,在资金申报时重点关注重大水利工程、水利民生工程、生态与修复保护工程、以工代赈领域以及一二三产融合进展等项目。今年,将继续指导和协助水利局和相关单位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将资金用于刀刃上,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三、打造项目高效审批。 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在省市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能放则放,能简则简,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进行容缺受理,压缩审批时限,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