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根据省、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安〔2024〕2 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深安〔2024〕6 号)要求,现将罗湖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有关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动总体情况 为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树牢安全进展理念,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区结合罗湖实际制定印发了《罗湖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方案》《罗湖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动路线图》,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逐步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行动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就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动员,并多次召开专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推动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各分管行业的区领导也通过带队赴辖区重点企业、专业市场等场所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区安委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开展督查督导、定期会商等方式,抓好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实行多种宣传方式等措施有序推动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截至 11 月份,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3 起,死亡 8 人,受伤 6 人,同比起数下降38.1%,死亡人数下降 46.67%,受伤人数下降 25%,初步实现事故起数、死亡及受伤人数“三下降”,事故防控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制定 70 类行业风险等级评定指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有效实现隐患排查和分级管控双重预防。在落实“联合惩戒”制度基础上,全市首创建筑领域新开工项目“四方约谈”机制,由应急、住建、交警、街道办事处四方联动,对辖区内经许可的新开工建设项目企业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风险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