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第 1 章 总则第 2 章 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及权限第 3 章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第 4 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 5 章 会计基础管理第 6 章 企业预算管理第 7 章 资本金筹集与管理第 8 章 资金管理第 9 章 存货管理第 10 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 11 章 在建工程管理第 12 章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管理第 13 章 投资管理第 14 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 15 章 收入管理第 16 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第 17 章 财务报告第 18 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第 19 章 合并会计报表管理第 20 章 会计档案管理第 21 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按现代企业制度法律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动,完善财务制度体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事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集团公司设在开发区或境外的独资或控股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除执行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外,还应遵照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经营业务以旅游、施工、房地产、金融、运输业等为主的企业应执行相应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第三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管财政机关是财政部及财政部驻企(事)业所在地中央企业监察处。主管税务机关为企业所在地的国税局和地税局。第二章 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及权限第四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应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实行财务总监的监管制度,以保证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第五条 企业财务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监督本企业财会管理工作;编制、执行、分析企业财务预算;对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参加经营决策,并做好企业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的考核;监督企业财务收支,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正确计算、缴纳各项国家税(费);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的管理按《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的财务管理权限应按以下原则确定:第一节 企业负责人财务管理权限(一)仔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金管理为重点的企业管理观念;(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