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城投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XX 县城投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为提高我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切实做好办公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目的 确保在发生突发性事件(事故)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有序进行处置,保证公司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运行,维护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管辖范围的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火灾、水灾、雷击等事件;突发性水、电、暖及其他主要基础设施出现的故障、损坏等突发性事故;治安案件、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其他异常情况均适用本制度。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我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 组长:XX 小组成员:XX 四、突发性事件的报告要求 (一)第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人(不管是否是具体职责范围内的事)都必须立即报告组长和副组长,并留置或赶往现场。 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根据事态的状况指定有关股室和分管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关股室和分管领导在接到组长指令或报告后,应立即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实行有效措施,组织好人员和工具,并通知有关部门在快速赶赴现场,尽快掌握现场情况、事态进展、初查原因及拟实行的处置措施。 (二)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人赶赴现场后,要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告突发性事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态、原因、后果、谁在处理、有没有能力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初步处置结果等。 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要先报告初步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对事件的处理,不断地补充报告,绝不能压而不报;一次报不详尽的,可分几次续报;同时要确保突发性事件的真实性。 五、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制 (一)建立突发性事件接报责任制。 本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或接到报告突发性事件时,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无论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均要追究接报人、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 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接报人和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行紧急处置措施。 (三)对在突发性事件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