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制度应知应会汇编(一)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级医师查房系指:主任级、主治医师级和住院医师级的定期查房
1、主任级查房:每周一次,除医师外,应有护士参加
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审查危害病员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下级的病情报告,进行临床教学
主管医师对主任查房意见必须详细记录并实施
2、主治医师查房:每周二次,主治医师查房强调系统进行,重点是对新入院、危重、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在认真查体的基础上,核对病历,纠正不当记录,提出诊治要点,检查落实医嘱执行和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听取下级报告
3、住院医师实行每日一次的常规系统查房,另加重点巡视
随时观察和掌握所管病员的病情,及时处理
对危重、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更要及时检查、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主动向上级报告所管病人的病情动态
检查各种报告单并加以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计划,检查医嘱的执行和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的要求和意见,书写完善记录
病例讨论制度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各科每月组织一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全科医护人员参加
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主持,就病例的诊断、治疗进行分析和讨论,并进行记录
二、术前病例讨论按照《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围手术期医疗管理规定》执行
三、死亡病例讨论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月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
必要时请医务处派人参加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以上病例讨论记录,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每月检查一次,对于未能达到讨论目的的病例将发回重新讨论;对于虚假记录将按照院对科责任目标进行处罚并通报全院
会诊制度一、会诊要求(一)会诊项目必须填全申请医院、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病情、会诊目的和要求,申请者签名,经上级医师签名盖章后送至相关科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