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一、病历的范围:●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1、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文字:●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血压:mmHg
3、用笔:●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年、月、日、时●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00;2002
5、页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
页,病程记录第1、2
●纸张大小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
●上级: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注明修改日期,并在修改处签名
7、权限:病历内容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并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