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 谈 船 用 雷 达 的 检查 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船舶大型化和现代化的趋势成为必然
因生活水平的提高,加速人们对新事物的追求欲和现代化仪器的欲望,船舶离岸越来越远,特别是大型船舶船长,根本不希望在“有人烟”的海域开船,使船员的思想更放松,认为船舶驾驶是最容易的事,自动化导航仪器、宽阔的海域、“荒无人烟”的海面
久而久之,山头在雷达上的回波认为是“天上的积雨云”,小渔船变成回波干扰,大船变成假回波,进港的航道用GPS来导航,雷达的使用成了“老土”仪器
以至于海上碰撞、触礁、搁浅事故的发生成了不可避免
作为PSC检查官,如何检查雷达状况,考核船员雷达实操,细查、维护、保养、清洁成了迫在眉捷的事
船用雷达已有 50多年的历史,早已成为船舶主要的助航设备,常被称为“船长的眼睛”
船用雷达可用于船舶避碰、定位和导航,尤以避碰应用为重
然而船用雷达在避碰中的应用尚不尽人意,在避碰应用历史上甚至有过装了雷达不但没有减少船舶碰撞,反而增加碰撞事故的统计记录
1、法律依据 1974SOLAS公约 88修正案第Ⅴ章第 12条(船上装设的航行设备)规定:
1 1984年 9月 1日或以后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以及 1984年 9月 1日以前建造的1,6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装设 1台雷达装置
自 1995年 2月 1日起雷达装置应能在9GHz频带上工作
此外,1995年 2月 1日以后从事国际航行的所有客船和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应装设能在9GHz频带上工作的雷达装置
对小于 500总吨的客船和3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 500总吨的货船,如果所安装的雷达装置和搜救县雷达应答器完全兼容,则可以由主管机关决定免除本条(3)的要求
2 10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装设 2台能各自独立工作的雷达装置
自1995年 2月 1日起,其中至少有 1台雷达装置能在9GHz频带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