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宝鸡市2012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 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实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 年 )》、《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 )》和《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目标,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我市妇女儿童的危害,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 年度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通知》(陕卫妇发[2012]269 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今年在2011 年宝鸡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 建立健全适合我市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1、 渭滨区孕产妇艾滋病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5%以上;梅毒检测率达到75%以上;其它县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不低于60%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达到7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到 90%以上;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达到90%以上
3、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0%以 6 6 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80%以上
5、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逐级加强技术指导,市级对县级每年督导3 次,范围覆盖所有县区;县级对乡镇级每年督导4 次,范围覆盖所有乡镇
二、项目范围 全市各县区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实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相关干预防治措施,开展综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