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问责条例》解读 篇二 一、《问责条例》制定背景概述 制定背景和出台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亮特色
为法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2024 年 7月党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问责条例》在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明确规定:“为全面从严治党,法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问责条例》的出台,是”把纪律规矩立起来”这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问责条例》是成文的纪律规矩的重要内容,铁面问责,其根本目的在于督促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指导思想 《问责条例》规定,“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