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学生会是学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 是沟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是培育学生干部的阵地, 是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各种活动的核心,是共青团团结、 组织、教育学生的得力助手,直接受学校政教处的领导,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计划安排开展工作
(一)组织建设 1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下设学习部、生活部、文娱部、体育部和宣传部,各设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人
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学生会部长、干事人选来源以高一、高二年级为主,也在初二年级中选择个别作干事,作为干部的后备
老一届的主席、部长在必要时,可聘为新一届主席、部长的参谋,待新一届主席、部长工作走上正轨后才撤出
学生会生活部下设学生纠察队,负责学生纪律的检查督促工作,并由生活部长兼任队长
(二)各部门的职责 1
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①
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本届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的工作
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传达学校有关任务
完成政教处交给的各项任务,向政教处主管学生会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协调各部的工作,协调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
及时掌握各部长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向政教处的主管领导汇报
分工主抓一两个部的工作
副主席的职责: ①
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
及时掌握学生会干事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
分工主抓几个部的工作
学习部的职责: ①
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习情况,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汇报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组织有关学习方法介绍或经验沟通
组织有关的知识竞赛、作文竞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