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要求的思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落实好三转要求,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以及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我们在落实三转要求、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转要求存在的问题1.主业不够突出。目前,全区乡镇纪检工作呈现的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的局面。一年下来,多数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也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在某种程度上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以我区为例,14个乡镇纪委书记平均分管5.2项工作。其中一个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多达11项,分管工作过多占用了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致使他们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虽然今年区纪委下发了《关于重申规范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分工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及时调整分工,明确要求不再分管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工作,不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基建、财务和行政审批等工作。但是由于目前乡镇党委班子职数少,基层乡镇党委书记反映强烈,半数以上的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让纪委书记只抓纪检监察工作一时难以彻底实现,出现了大部分乡镇纪委书记调整分工,分管文件规定外的如办公室、组织、党建、人大、农业农村、旅游等工作,个别乡镇分工调整还只落实在文件上,实际上还是原封未动的现象。2.班子合力不足。按照乡镇纪委机构设置,乡镇纪委班子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组成。但是由于乡镇编制有限,尤其是较偏远的乡镇还缺编,导致纪委书记分管事务较多,副书记大多兼任重要岗位中层干部,纪委委员更是只挂了名,很少能经常性在一起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乡镇纪委班子缺乏合力。第1页共3页以我区为例,虽然14个乡镇都按照要求配置了1名纪委副书记和3-4名纪委委员,但事实上,纪委副书记职数多被用来解决干部政治待遇,仍然以兼任其他岗位的工作为主,而纪委委员大多由乡镇司法、财政、综治等部门干部兼任,大都身兼数职且年龄偏大,更是有名无实、难以履职。3.工作缺乏主动。乡镇纪委是由乡镇一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和事都与乡镇党委、政府分不开。由于缺乏独立性,纪检工作的开展,与乡镇中心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村干部的协助,纪检干部一方面要查处违规违纪的镇、村干部,另一方面又不愿得罪他们,完不成中心工作任务。加之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任免、评选表模不直接挂钩,也是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问题和现象,致使纪检干部失去信心,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缺少主动性、积极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受低头不见抬头见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或碍于情面,对身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敢怒不敢言,有的甚至还帮违法违纪干部推捂等。这些现象,导致了乡镇纪检监督作用乏力。4.业务不够熟悉。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目前很大一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是从其他岗位交流过来,未曾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检查工作的严谨性没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加之平时业务培训相对较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也不多,因此,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急待加强。二、工作建议和对策1.理顺领导体制。重点研究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区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年初各乡镇在分工前,对纪检监察干部分工应向上级纪委报告备案,上级纪委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要求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尽量与纪检工作相关,尽量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