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房屋租赁合同第 1 篇:中山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 承租人: 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一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6 号的第一层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时间:从 至 止,租赁金额:每月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的 5 号前交当月租金给甲方
三,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人民币: )的租金保证金
四,甲、乙双方应当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律法规和义务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应退回租赁保证金,并要赔偿违约金¥ 元(人民币大写: )给乙方;若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不退回乙方的租赁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双方履行本合同期满,甲方将 元(人民币大写: )保证金退回乙方
五,水电费缴付:按乙方单独使用的水电表读数按月计缴给甲方
水电按每立方叁元计算,电费按每度壹元贰角计费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签定项目用途,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如需转租,必须要先征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租赁场所与其相关经营的办理证照费,税收等费用,水电,卷闸门等相关的保养,维修,更换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法定及时解决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中山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 2 篇:中山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