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合同管理方法〔草案〕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对外纠纷,根据国家、省、市及中建三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以公司名义与建设单位〔又称业主〕订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与分承包方订立工程分承包合同及其他中介、联营、合资、合作合同、协议等,应当遵守本方法。第二章 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第三条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应严格遵循中建三局企业标准 ZJS.QP0301 号程序文件。第四条在投标和签订合同前,公司经营部组织对标书、合同进行评审,填写表 0603-01〔工程招投标评审记录表〕。第五条合同评审中公司各机构和部门的职责:一、经理:公司行政最高领导者与管理者,对所有工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具有批准权和委托权。二、公司主管副经理:全面领导经营管理工作,可主持各种工程工程的合同评审,经公司经理授权对合同评审有批准权。三、经营部:1、 根据招〔议〕标文件和评审结果,组织工程工程的投〔议〕标工作和负责工程工程的投〔议〕标报价;2、 具体组织合同评审与签订,对合同条件的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负责,并负责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3、 对签约工程工程及时编制出标后预算,做好费用切块工作,合理确定工程的承包基数。四、工程部:参加合同评审,对工期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负责,确认资源是否能满足要求。参加编制投〔议〕标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五、物资部:参加合同评审,对业主〔或业主指定的分供方〕提出的供货要求〔假设有〕负责,确认是否能满足材料〔物质〕供给。六、财务部:参加合同评审,对业主提出的付款方式、融资与保函要求〔假设有〕负责,确认是否能满足业主资金方面的要求。七、人事部:参加合同评审,对业主提出的工程人员要求负责,确认是否能满足人员进场的要求。第六条合同评审的范围及权限一、对每一个投标或议标的工程工程,在接到招〔议〕标文件后,签订合同前必须对标书、合同进行评审。二、省〔市〕外工程工程,由分公司经营科组织评审,分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经理参加,评审后报公司经理审核批准。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造价在 1 亿元以上,或建筑高度在 350 米以上的特别构筑物,合同造价在 2000 万元的高级装饰工程由局经营部组织评审,其他合同由公司经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合同评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