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要点提示〔居民企业填报用〕为了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内容、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税务机关申报系统审核要求等,向纳税人提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报要点,供纳税人在填报前准备、填报过程的自我审核时使用
一、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间
居民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假如申报所属年度内的最后〔月〕季度〔即 12 月份或第四季度〕未进行〔月〕季申报,应先至税务机关作相关税务处理后才能进行年度申报
假如纳税人因特别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的,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组成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由一主表和十二附表〔附表十二为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组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企业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还应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类型选择
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鉴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选择相应的申报表进行填报,如为查账征收,选择 A 类申报表,如为核定征收,那么选择 B 类申报表
假如年度中间变更征收方式,按税务征管系统中鉴定的纳税人申报税款所属期的有效征收方式,选择相应的申报表进行填报
四、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主表、附表间的关系
申报表附表一至附表六是主表有关行次的详细反映,与主表有关行次存在勾稽关系,通常称为“一级附表〞;附表七至附表十一为附表三
纳税调整工程明细表
有关行次的详细反映,与附表三有关行次存在勾稽关系,通常称为“二级附表〞
五、年度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