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修保养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系统进行法定维护和保养,特别要对系统投入运行后的维修保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随着系统投入运行时间的增长及环境变化,不可避免的出现设备及线路的故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对该系统进行维护,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消防系统能正常运转
根据《公安部令第 61 号》的要求,各单位须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根据贵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我们编制了如下维保方案
一、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方案:1
感烟探测器的清洗(另行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的规定,探测器投入运行 3 年后,应每隔 2 年全部清洗一遍
为了保证探测器能长期正常的工作,将探测器送到专业清洗厂家定期进行彻底检修
具体方案:本系统已运行 2 年,应尽快进行首次探测器清洗及检测工作;每隔 2 年全部清洗一遍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清洁、软件备份与安全供电(另行计费)1
每年清洁火灾控制器 1 次
每半年备份维护用户软件 1 次,每年 2 次
大型建筑物内局部装修改造频繁,火灾报警控制机的用户软件改动也较多,有些厂家生产的控制机是靠锂电池保存用户软件,在锂电池失效且报警控制机断电的情况下(还有其它原因,如误操作、主卡损坏等),就会造成软件丢失,恢复控制机软件的工作非常繁琐,所以定期备份用户软件是非常重要的
每半年使用专用电池测试仪测试电池 1 次,及时建议更换失效电池,保证消防控制机安全供电
在主电失灵时,备用电池能保证控制机在一定时间内继续工作
备用电池一般采用免维护电池,其寿命为 3-5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每季度进行加烟测试(感烟探测器总数量的 25%),在一年内通过 4期测试后将所有的探测器测试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