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文(精选 3 篇)【篇一】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 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法律规范》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 —责任人
二、 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逐 级上报并收集、汇总
三、 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要报告校医
四、 教研组长或处室主任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
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
五、 校医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教育和 卫生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
六、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 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
七、 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 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篇二】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了法律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主任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学生食堂人员、宿舍管理员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4、协助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