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进展,根据《市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 2024 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70%,到 2025 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80%
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加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覆盖
新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 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应根据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
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执行,严格施工质量把控
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讨论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要求
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应在项目相关招标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内容
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区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绿色建筑各项标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形成绿色建筑执行情况的闭合管理
(三)推动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利用全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根据省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要求,强化既有绿色建筑评价项目管理
(四)稳步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