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的保证条款 保证条款 保证人依据借款人的恳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供应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其次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供应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商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其次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其次条商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商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誉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次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头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终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根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商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马上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当保证责任。 我细心推举 借款合同 | 民间借贷合同 | 借贷合同 | 个人借款合同 其次十六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其次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关怀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其次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状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其次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缘由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根据商定承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