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人资系统)一、总则:为了促进人资(行政)管理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人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所有从事人资(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定由工厂及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根据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中层(副主任)及以上行政干部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但控股公司根据其本人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人资(行政)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五个级别
职称级别的主要功能有:1、不同的技术职称承担不同等级的项目;2、根据技术职称的不同,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或行政级别工资待遇;3、已享受工厂或公司行政级别待遇的人力资源(行政)系统人员,其享受行政级别待遇的时间可视同于相对应的职称时间,但不再享受内部初级职称的补贴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1、助理及以上职称评审工作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职称评审小组、汇合整理人资(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2、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人资副总(任组长)、研发副总(任副组长)、技术总监、生产总监及各工厂厂长、厂办主任(组员)组成;3、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职称评审工作由工厂参照此办法自行组织实施评定审核后,报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审批;4、各工厂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 11 月底前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5、职称评审工作在每年的 12 月 1 日至 20 日开展
四、职称评审程序: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技术职称评定材料》表格(见附件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