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流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 目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能使运输车辆得到合理有效的管控,降低运输风险,达到物量承运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销售物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条 承运公司管理规定一、承运单位必须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承运,并具备相关资质
二、承运方车辆必须自备符合要求的三层防雨篷布、干粉灭火器、铁锹等基本安全设施
承运车辆必须苫盖三层防雨篷布才能出厂,且必须保证防雨布防渗、防漏,所装货物不得曝露在外(苫盖的防雨篷布必须完全覆盖所运输货物)
三、根据合同约定物流公司所派承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四、承运单位车辆装车时须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车主及驾驶员身份证、危险运输品上岗证、押运员资格证等车辆信息复印件,在商务部建立《电石车辆档案》,方可拉运
五、物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如有:丢失、短缺、肇事、掺杂等现象要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并根据合同规定由承运单位承担与赔偿
六、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 500 元/车次的违约金
七、不准拉运车辆带故障进入厂区运行,若因故障停车,影响交通或其他车辆装货,处 100 元/次的罚款
八、车辆进入厂区后应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禁止鸣笛和使用调频对讲机;装好车后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如违反以上规定考核承运单位 50-200 元/次
九、装货车若对装车区域内设施造成损坏,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十、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管好相关票据(结算联、客户联等)
第二条 物流运行管理规定一、承运车辆到达库区后,停放到指定区域办理相关手续排队等候装车
二、承运车辆必须持有承运单位盖章签字的《物流派车单》或商务部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