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4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xx〕14 号)和《中共 xx 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精农村美农民富的意见》(委发〔xx〕6 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积极探究符合 xx 市农村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提高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 xx 年起,用 5 年时间,实行先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后一般区域的顺序,梯度推动,确保全市基本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到 xx 年,完成 xxx 镇等 13 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和 xx镇等 2 个金沙江流域周边农村地区所辖行政村,以及 100 个幸福漂亮新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 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到 2024 年,完成其余金沙江流域周边农村地区和180 个幸福漂亮新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 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到 2024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
二、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
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运行情况、管理现状调查,摸清底数,为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和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xx 年 9 月 15 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市委农工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牧局 (二)编制专项规划
xx 年 11 月底前,各县(区)、高新区组织编制本辖区 xx—2024 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局、市城市管理局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