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的工作方案 为仔细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城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开展好我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巩固提升活动,进一步提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到 2024 年底,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工作覆盖率、单独组建率均有明显提升。力争实现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不低于 X%、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不低于 X%、应建尽建率达到 100%、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 100%,实现非公有制企业职工 50 人以上的有党员、100 人以上的有党组织,市级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 30 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以及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的组织。覆盖率低于上述标准的县(市)区,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大幅提升覆盖率。覆盖率已经高于上述标准的县(市)区,要严谨制定切实可行的提升目标,巩固成果、查漏补缺,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实现负责的非公经济组织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两新”组织兜底管理。各县(市)区由组织部门牵头,联合工商、民政等部门,对本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逐户排查、摸清底数,名目归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推动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对主管的市级社会组织进行排查统计并建立台账; 市县两级工商、民政部门归口负责对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社会组织进行排查统计并建立台账; 省级以上园区要单独建立本园区非公经济组织台账。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因企(社)制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讨论对策,建立台账,明确工作推动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人。 (二)加强“两新”组织党建覆盖。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实行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挂靠组建、驻派帮建、龙头带建等方式,实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目标,同时,对新组建的党组织,要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党组织活动能开展、作用能发挥。对于非公经济组织,要重点以 X 家省定产业集聚区为龙头,统筹抓好商务楼宇、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非公有制企业集聚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以下简称“两个覆盖”),确保在 X 家省定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