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罚没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对罚没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贵局信非税(2024)1 号文《关于开展市直部分单位 2024—2024 年政府非税收入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 2024 年以来的罚没收入情况进行仔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仔细学习 统一组织 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仔细学习了《违反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 281 号)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层层落实了自查责任
二、自查的基本情况 1、罚没收入收缴情况
2024 年以来,我局共收罚没款万元(其中 2024 年收罚没款万元,2024 年 1----10 月份收罚没款万元)
在缴款方式上,我局在银行没有罚没收入专用账户,所缴款项均由缴款人到银行缴纳至贵局财政专户,我局依据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再开具“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
2、罚没收入票据的使用情况
严格根据规定办理、领取了财政部门颁发的《罚没许可证》,根据规定购领、使用和核销“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票据使用法律规范,票据款项结算清楚
3、上级返还罚没款的支出管理情况
2024 年以来共收到财政返还罚没款 160 万元(其中 2024 年返还罚没款 100 万元,2024 年已返还罚没款 60 万元)
我局把返还的罚没款全部用于各所队办案支出,2024 年以来,办案业务支出万元(其中 2024 年办案支出万元,2024 年办案支出万元)
4、纪律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局严格根据上级要求,全面执行 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收的罚没款均根据规定上交市财政局设立的专户,未发现有隐瞒、截留、转移或坐支罚没收入,也没有利用罚没收入私设“小金库”问题
上级返还的罚没款全部按规定用于局四所两队办案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