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4〕83 号各区、县〔市〕建设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建设〔建设规划〕局: 为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标准企业市场行为,加快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引导、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开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 159 号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浙江 省 建 筑 业 企 业 监 督 检 查 方 法 〔 试 行 〕 〉 的 通 知
〔 浙 建 法〔2024〕82 号〕精神,针对目前杭州市建筑业企业特别是三级资质企业存在的问题,结合杭州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指导帮助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培育扶持特、一级企业,从严控制三级企业规模〞的原那么,合理调控企业数量、比例和类别,进一步标准建筑市场行为,加大市场准入和清出力度,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管理先进、技术含量高、资产规模大和融资能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实现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开展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重点对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全面进行监督检查
其主要内容: 1、注册建造师等从业人员数量及在位情况; 2、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 3、企业的年工程结算收入情况; 4、资质标准要求具备的办公条件和生产、制作、安装厂房〔场所〕面积及设备情况
对二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按上述内容和企业数量 1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三、监督检查的步骤与程序 〔一〕3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 1、自查
企业对从业人员、场地〔办公、生产加工〕、设备及经营情况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进行自查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从业人员数量、资格、关系到位,其他条件符合资质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