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新时代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仔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和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精神,全面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川文明办〔2024〕4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仔细组织开展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仔细开展了自治组织建设行动
着力优化人员构成、职责范围、程序流程,根据本地特点、现实需求,建立完善五老调解会、红白理事会、道德理事会或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
全县 443 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相应的自治组织,负责人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街道)挂点领导或驻村干部负责指导,成员由群众中威信高、原则强、组织协调好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村(居)民代表担任
根据“一季度一期定时议、操办喜事随时议”的原则,讨论确定村(居)民红白喜事操办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关问题
三是纳入村(居)条约
将治理农村滥办酒席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红白理事会章程的约束力和公信力,让群众广泛参加整治行动,自觉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全县农村 2024 年滥办酒席得到有效遏制,同比下降 85%,农村年人均礼金负担减少 2000 元,深受广阔群众欢迎
二、仔细开展了文明创建深化行动
细化奖惩激励、过程管理等措施,使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更加法律规范高效
2024 年全县创建县级文明村镇(社区)15 个,评选“十星级文明户”502 户,“文明家庭”20 户,让创建更接地气、蓬勃开展,力争到 2024 年实现文明村镇创建双 50%的目标,切实发挥文明创建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仔细开展了思想道德星光行动
建立健全思想道德先进典型嘉许管理办法,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鲜亮导向
评选表扬“最美竹乡人”49 人,建立先进典型数据库,在各类阵地、载体、活动中广泛弘扬展示、学习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