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依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力争在 2024-2024 年创建周期内,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实现突破,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紧紧围绕统筹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四个着力”和“三个推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两个测评体系”测评标准,动员和组织全市广阔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筑牢理想信念基础,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实力文明生态幸福新镁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举旗帜,突出主题主线
仔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进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为中心工作助力、为全局工作添彩
(二)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道德内涵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和制度保障,注重实践养成、知行合一,坚持德治法治并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创建工作
(三)坚持全民参加,突出群众主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加,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围绕群众关怀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
(四)坚持协调创新,突出城乡共建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城乡统筹,坚持城乡一体,不断深化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