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依据《农村房屋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农牧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平安生产的决策部署
深刻吸取“8
29”饭店重大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方法》,根据“边查边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注意长效”的原则,加强老旧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平安长效管理,准时消退农业生产设施用房重大平安风险隐患,保障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二、排查范围 各县〔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
重点排查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养殖场、屠宰场、农夫专业合作社、直属农场、家庭农场、机具库棚、农村能源等农业设施用房的平安隐患
类型主要有:1
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2
加层、改建扩建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3
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4
使用预制板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5
存在采纳易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缺乏、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平安隐患的农业生产设施用房;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根据“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业务必需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平安”以及《农业行业内部平安监管责任清单》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监管
〔一〕农业企业生产设施用房平安隐患排查
〔责任单位:各县〔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州局特色产业进展科〕 〔二〕农业园区生产设施用房平安隐患排查
〔责任单位:各县〔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州局进展规划与农业园区科〕 〔三〕养殖场、屠宰场生产设施用房平安隐患排查
〔责任单位:各县〔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州局畜牧兽医科、农业执法支队〕 〔四〕农村能源生产设施用房平安隐患排查
〔责任单位:各县〔市〕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州局科技教育科〕 〔五〕农夫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平安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