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发 展 指 南目 录1 企业成立的法律准备2 企业开办的必要程序3 企业创业的管理知识4 企业法律支持 5 知识产权保护6 资金获得渠道7 风险投资指南8 企业形象宣传 9 企业员工关系 10 大型博览会介绍11 WTO 基本知识12 国际创业中心留学生创业园服务指南13 园区机关及服务机构电话一览14 服务公司与中介机构电话一览一 企业成立的法律准备:有限责任公司由 2 个以上 50 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但必须评估作价
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其成员 3 到 13 人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并决定其酬劳事项
公司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 企业开办的必要程序:——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园区工商局开据证明,创办者到市工商局查询后确认公司的名称
—— 企业住所证明,需要公司住所的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出租方必须出示相应的产权证明,工商所进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