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山地旅游资源生态补偿工作 引言 生态补偿机制以环境学、生态学为基础,表达了社会公正原则,与旅游区的实际状况相契合,对资源爱护与生态建设的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山区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实现山地旅游区的健康、可持续进展
人们建设生态补偿机制要在乡村治理理论中找思路,实现对生态和居民的双重补偿
一、优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一〕明确补偿主客体生态补偿的主体指的是群体中的获益方,包括政府、市场、公益组织等,主体往往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获得旅游收益
生态补偿的客体是补偿对象指的是损益方,主要包括当地居民和生态环境
人们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一方面需要强化旅游区的生态功能,另一方面需要关注居民的实际需求,增加对当地居民的补偿
〔二〕选择补偿模式 1
完全市场化模式
也被称为社区参加补偿模式,主见对居民进行引导,以使其参加旅游服务活动猎取收益,从而实现对居民的补偿
这一模式要求居民具有较高的力量和素养,因此实施起来难度较大
市场与政府互动补偿模式
政府补偿在资金、效率上存在缺乏,该模式利用市场机制对其进行了弥补,实现了市场机制与政府协调的结合
这一模式确定了政府补偿资金的价值,但政府设置的资金不能完全拨与居民,要注意资金的多元化用处
费用与效用结合
费用补偿结合效用补偿,能够通过嘉奖、技术和事物等途径实现效用补偿的细分,见效快而直接,有利于维护社区居民权益、促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进展,更有利于山地旅游区生态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
〔三〕确立补偿原则 1
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协调进展原则
人们建设山区旅游区必需以敬重生态规律为前提,坚持可持续进展的原则,维持山区的生态平衡,对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进行重点爱护,适度开发,不破坏也不铺张
山区景区规划要科学,政府应设立专项基金,以便于对居民进行合理的实物和资金补偿
坚持破坏主体和受益主体补偿原则
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人都应对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