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合同模板出卖人(甲方):庄,出生年月:1984 年 8 月 21 日,现住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城南。: 买受人(乙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现住址:宣城市宣州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甲乙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诚信守约、按期如约完成房屋过户手续,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尊重公序良俗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内容)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拆迁房买卖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拆迁补偿安置配购的位于宣城市市宣州区敬亭春晓室的拆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以下简称“拆迁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总价为贰拾捌万元。该房屋建筑面积:80 平方米,(记载甲方的 2024年 1 月 4 日签订的宣城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意向性协议中)。 第二条(乙方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贰拾万元作为首付款。双方约定购总房款 万元(分三期交付,第一笔主要购房款贰拾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二笔购房款叁万元于选定正式房号后三日内支付;尾款五万元于房屋过户手续正式办理完毕当日内付清)。第三条(基本约定)1.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充分协商确定,该房屋出卖(转让)总价款为 万元)。该总价款不包括该房物的过户费用,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 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以套计价,不因房屋实测面积与现在所知面积的差异而变动。3.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4. 甲方不得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增加该房屋的总价款。若甲方要求提高房屋总价、增加购房价款,构成重大违约,除该要求不得成立外,并须赔偿购房款的 20%给乙方。5.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内,甲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再次出卖给他人,也不得进行任何方式将该房进行抵押,出租等损害乙方行为的处分。 第四条(甲方交付义务)甲方在取得拆迁安置房后一周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应交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所有钥匙、迁补偿安置协议、收房相关资料、房屋面积测量资料、房屋交接书、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业主手册(物业服务手册)、房屋维修合同等文件资料。;甲方迟延交付的,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每天 100 元的逾期违约金。 第六五条(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