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厅 2024 年工作计划 一、保障自治区高质量进展。继续深化自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国土空间优化、土地计划安排、矿产资源保障、优化行政审批等方面,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助推自治区高质量进展的能力。围绕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进展的城乡区域协调进展格局和经济布局,为呼包鄂乌城市群、赤峰和通辽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进展和全区东、中、西部差异化协同进展,做好自然资源保障。仔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进展重要讲话精神,讨论黄河流域自然资源重大生态问题,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修复工程,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明确黄河流域国土空间用途差别化管制政策。加大规划计划、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政策扶贫力度,落实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政策,加强地质调查扶贫和支持扶贫县找水,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二、完成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完成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明确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约束性指标。完成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组织开展内蒙古境内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盟市、旗县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分类有序开展村庄规划工作。制定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配套出台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三、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配合好国家数据核查,做好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工作,进行旗县级三调增量数据质量检查,按国家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成果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向各级政府报告三调数据和政策。完成旗县级三调成果预检和验收,适时开展盟市级汇总成果预检和验收。建立各级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常态化管理。 四、切实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资产核算和土地收储负债表编制试点,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法律规范和提升土地储备管理。稳步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按期完成“一湖两海”自然资源权籍调查试点工作和额尔古纳市、克什克腾旗、磴口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启动自治区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