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杭州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协审单位费用支付标准协审单位费用支付标准一、一、工程价款结算审计费用标准(按净核减额)工程价款结算审计费用标准(按净核减额)土建、市政类 %;交通类 交通类 4%4%;;水利类 水利类 4%4%。。二、跟踪审计费用标准二、跟踪审计费用标准3000 元/月,不足半月(含半月)减半计。三、奖励费用标准三、奖励费用标准1、根据审计项目难度、完成情况、质量考核情况,按净额减额在%%范围内奖励。 2、提供线索,并经查处的违纪案件每起奖励个人 1000元—10000 元。其中,查处一般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同级别工作人员)奖励 1000 元;查处科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同级别工作人员)奖励 3000 元;查处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同级别工作人员)奖励 5000 元;查处付厅以上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同级别工作人员)奖励 10000 万元。3、提供线索,并经查处的违法案件每起奖励 2000 元—20000 元。其中,查处一般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同级别工作人员)奖励 2000 元;查处科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同级别工作人员)奖励 6000 元;查处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同级别工作人员)奖励 10000 元;查处付厅以上公务员(事业单位相同级别工作人员)奖励 20000 万元。四、扣减费用标准扣减费用标准1、经复核的工程造价核减额,超出原审定价 1%部分加倍扣减应付费用,有异议的工程造价核减额经我局审定核减后,酌情扣减应付费用;2、超出规定审价时间的项目,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应付费用 5‰以天数扣减。 杭州市审计局 二 00 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