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租赁合同单车租赁合同范文 1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承租人(下面简称为教员)和出租人(下面简称为唯雅社)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租用的单车为唯雅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社(工商注册号:440204600148500)教员工作的专用单车,编号 为
二、租赁期间: 租用期为 年零 个月
唯雅社从年月日起将出租单车交给教员使用,至 月 教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唯雅社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收回单车: 1、教员擅自将单车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教员利用承租单车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教员拖欠租金累计达七天的; 出租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的,假如教员到期暂无法找到另外的单车使用,双方可协商,适当延长出租期; 假如教员逾期拒还单车,唯雅社有权向有关部门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唯雅社因此所受损失均由教员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唯雅社仍继续出租的,教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的标准及交纳时间: 1、租金:十元/月; 2、每月的前三天为租金的交纳时间
四、单车的维修和管理: 1、教员应定期对单车进行仔细检查和维修,以保障自身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检查和维修的费用由教员负责; 2、教员未经唯雅社同意,擅自改变和损坏租用单车的结构,唯雅社有权要求教员恢复租用单车的原貌和原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教员负责
五、唯雅社和教员的责任: 1、唯雅社出卖单车,必须在三天前通知教员,教员应配合唯雅社做好终止租用单车的善后工作,不得借故阻挠; 2、单车车胎气不足或没气由教员负责打气
六、违约责任: 1、唯雅社未按合同条款规定向教员交付单车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贰拾元; 2、教员逾期交纳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另每天按逾期交费金额的 2%加收违约金
3、教员违反合同,擅自将单车转让给他人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