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非公路矿用自卸车合同书 采购方(需方): 供货方(供方):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月 日 徐工汽车购销(租赁)合同甲 方: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乙 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买卖(租赁)汽车的具体品种及配置要求和其它事宜,经充分协商,于 2024 年 07 月 05 日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商品名称,型号、配置、数量,价格:l、乙方向甲方购买(租赁)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选装配置及产品发货交接要求:序号整车型号数量色别单价(万元)金额(万元)备注1NXG5650DT20徐工黄641280选装配置及要求1
潍柴 375 马力国二发动机(12 升),9JS180 变速箱,前桥:蓬翔 13t,带驻车制动,驱动桥:蓬翔 25t 中后桥;速比:;2
车架采纳箱型梁,高度450mm,厚度 14(12)
轮胎:风神矿用轮胎;轴距:3800+1560,4
驾驶室:单侧偏置驾驶室,气囊座椅,安装空调
上装部分尺寸要求:车厢内尺寸为 5800×3000×(1600+200)
车厢结构形式:底 16 边 12
底架采纳五纵梁结构,主纵梁矩形管
车厢后翻转轴为贯穿轴
液压系统采纳海沃前顶,缸径直 Φ172mm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2、本合同乙方向甲方第一批采购 NXG5650DT 型号共计 20 台
在乙方拿到业主进场通知书壹周内,通知甲方备货,并支付相应的产品定金给甲方
如乙方以后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增加订单,乙方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订货申请,并签订相应的产品购销(租赁)合同书
二:付款条件(融资租赁)及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由乙方支付定金到甲方财务帐上贰佰万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方可安排生产,定金在办理融资租赁手续时可计入首付款
2、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 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