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一病区危重病例管理制度与报告制度危重病例管理制度 加强危重病例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关键。建立危重病例管理体系,对危重病例进行全方位的、科学的、系统的管理,是对危重病例的关键环节进行管理。 1、住院时急诊医师应与病区医师进行面对面交接班。 2、患者到达病区的处置时间主要有以下规定:危重患者立即处置;急诊输血时间≤30 分钟;危重抢救患者会诊到达时间≤10 分钟。诊断不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危重病例经治医师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上级医师应在 1 小时内由科间组织会诊,科间会诊未解决问题的,随时报请院内会诊(办公时间报医务科,非办公时间报总值班);疑难病例应在 6 小时内组织科间或院内会诊;危重病例抢救到场时间≤5 分钟;危重病例抢救记录 6 小时内补记;首次病程记录 8 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 24 小时内完成。死亡病历讨论时间≤1 周、尸检病历≤ 2 周。3、科主任主持的危重、疑难患者科间或院内会诊,应由相关专业同级人员参加。对危重病例,尤其是 ICU 病例的多科协同抢救,办公时间相关专科至少要派副高以上医师(含副高)参加,非办公时间由值班医师参加。 4、每例危重病人抢救结束后均要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本次抢救的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利提高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 5、科主任要加强科室的管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科主任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上,严防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对危重病例,科主任要积极主动做好科间配合和协同抢救治疗,不允许出现互相推诿和延误治疗等情况。6、加强内科医师技术质量的管理。应加强包括“三基”在内的各种急救技术培训,使每一位内科医师都能熟练处理内科一病区(主要是神经内科和心血管内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并能熟练掌握除颤、心肺复苏以及监护仪、呼吸机的使用等。危重病例报告制度1.凡新技术、特别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别治疗,包括特别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别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