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管理制度根据我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料、产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为确保安全生产,做好防火、防爆工作,结合公司公司机构设置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禁火区域需要动用明火(包括电焊、气焊、喷灯、生火炉等一切产生明火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三条原则:1、凡是能够移动或拆卸的尽量移动或拆卸到非禁止火区内进行;2、能够使用其他方法代替的尽量用其他方法不动用明火
3、非动用明火不可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禁火范围的划分如下:一级禁火范围:一化精苯车间、冷凝鼓风机室、排送机室、加压机室、粗苯生产区(管式炉除外)
粗苯库、酸碱油库泵房及装卸区、汽油库、粗苯和煤气设备及管道
二级禁火范围:冷凝鼓风和硫铵室外煤气设备区、排送机室和电除尘外煤气设备区、管式炉区、危险品库、焦炉地下室、氨水设备及管道
热力管主管、酸碱油库外区
三级禁火区范围:硫铵室内、酸碱贮槽及管道、试验室试验区、分变电所
三、《动火许可证》审批:《动火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分三级管理
一级禁火范围动火
《动火许可证》经车间负责人同意,报分厂安全员审批,集团防火科审批,主管厂长或总工签字
二级禁火范围动火
《动火许可证》由车间负责人同意,分厂安全员审批
三级禁火范围动火
《动火许可证》由工段(班组)长审批
四、《动火许可证》的办理:1、由动火所在地的生产部门负责输《动火许可证》的申请
2、工艺外管需动火,动火所在地不涉及别的工段时,由送出的单位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的申请
3、动力外管需动火,由动力车间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的申请
4、各类外管在有关工段内动火时,由所在工段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的申请
5、动火地点涉及其它车间时,应由申请的单位负责与有关车间联系,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并由有关车间在《动火许可证》上会签
五、动火现场看火人
由申请《动火许可证》的单位,指派责任性强,熟悉生产,并具有一定(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