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2024 年巡察工作经验材料县委 2024 年巡察工作经验材料县委 2024 年巡察工作经验材料 **县委在总结前几轮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实践,通过建机制、明责任、求实效、严考评、解难题,构建管用有效的“四个三”制度体系,压实职责任务,打通担责、履责、尽责、问责路径,为全面提高巡察实效注入新动力
一、明晰三方职责,凝聚巡察合力 坚持县委巡察机构、相关部门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工作“三责同向”,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由被动接受巡察转向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担责、履责、尽责
一是建立县委巡察机构组织领导责任
出台《巡察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办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等 14 项内容;在“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重点巡察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等 24 项内容;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重点巡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 16 项内容
三是巡察移交,落实《问题线索移交清单》,分类向纪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纪线索交由纪检机关处置,涉及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等方面的问题交由组织部门处理,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单位解决,确保巡察发现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落实三个责任,强化成果运用 一是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整改报告真实性承诺制度
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严格根据时限整改到位
二是抓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责任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逐项解决,逐一销号
通过“建账”列出问题清单,“交账”提出明确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