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选拔和培养管理办法“教学名师”是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持续快速发展的中坚力量,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关键。“教学名师”的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和自治区评选“教学名师”有关文件精神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推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1、承担高职教学任务,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2、“教学名师”选拔分组:专业课组:包括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训)课教师。公共课组:包括文化基础课、思想政治课、体育及就业指导和心理科等课程的教师。二、评选名额各系部按照承担高职教学任务教师数的 5%推荐院级教学名师人选,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院级教学名师计划为 3 人左右。三、培养周期三年四、入选条件(一)师德标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二)工作标准1、具有 10 年以上(含 10 年,统计时间截止到每年 12 月 31 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专业课教师累计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岗位 3 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拥有 1 项中级以上有效职业资格。2、尽职尽责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并且专任教师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 240 课时,双肩挑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 120课时。关心学院的发展,积极参加专业建设,成绩显著。3、主讲的课程在学院内具有较大影响,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高度评价,近三年的教学质量考核均为“优秀”。4、重视教学队伍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三)教研、科研标准1、近五年,主持院级或以上精品课程、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等教改工程项目建设。2、近五年,达到下列标准中至少二项者;(1)作为第一署名人公开发表过 2 篇教研教改论文,或主持过1 项院级以上(含院级)教研教改课题;(2)主持过 1 项院级以上(含院级)教学成果,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过 1 部本专业有影响的课程教材(不含讲义、习题)。(3)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参加或者带领学生参加自治区级比赛获得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