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Chuan)省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Kao)核方(Fang)法实(Shi)施细那(Na)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快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成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促进汽车维修企业加强打点、诚信经营、优质效劳,根据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打点规定和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查核方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经营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企业〕,均应参加质量信誉查核,遵守本细那么规定
本细那么所称的质量信誉查核,是指在查核周期内对汽车维修企业的从业人员本质、安然出产、维修质量、效劳质量、环境庇护、遵章守纪和经营打点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打点机构为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查核机构,负责汽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查核工作
省级道路运输打点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查核工作
市(Shi)〔州(Zhou)〕级道路运输打点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查核(He)工作,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查核工作进行抽查
县级道路运输打点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维(Wei)修企业的质量信誉查核工作
第二(Er)章质量信誉等级 第四条 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底子合格和不合格,别离用 AAA 级、AA 级、A 级和 B 级暗示
第五条 质量信誉查核实行计分制,查核总分为 1000分,加分为 100 分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二类〕质量信誉查核评分尺度见附件 1,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查核评分尺度见附件2
第六条 质量信誉等级由道路运输打点机构根据以下条件进行评定: 〔一〕AAA 级1.查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 1 人及以上的安然出产责任变乱和重大、特大恶性效劳质量事件;2.查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