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土方开挖与基坑围护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基坑围护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建(构)筑物地下室及地下结构的土方开挖与基坑围护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三、工艺流程四、事前控制1、基坑围护设计方案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的原则。2、通过地质勘察查明基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别、结构、厚度及不良地质作用,查明场地地下水性质、埋藏条件、渗透系数,并结合场地原有建筑、市政等查明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的分布、结构及其重要性。3、根据地下室结构底板施工图及场地标高,考虑集水井、承台、下翻梁及垫层厚度等确定基坑开挖深度,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地质条件及开挖影响范围内建筑物、管线等的重要性确定基坑安全等级,选择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基坑围护方案设计,并根据公司程序要求组织内部评审,做好记录。4、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在浙江地区,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5m 或地下三层以上(含三层),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含5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时,应按规定组织专家组论证,并做好记录。5、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编制土方开挖及基坑围护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政府相关部门论证、审批。以及根据公司相关规程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做好记录并报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批。6、检查地质勘察报告、基坑围护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7、检查基坑围护工程施工单位准备情况。(1)、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机械设备是否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场到位; (2)、检查施工单位对周边环境是否调查清楚,是否对需要保护的建筑物、管线及古树名木等实行了保护措施;(3)、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措施是否合理,应急材料、设备是否准备齐全;(4)、 检查现场基准点是否已引测至基坑开挖范围外适当位置。8、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及控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运程合理及施工程序合理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五、事中控制1、检查原材料砂、石是否符合设计及法律规范要求,检查水泥、钢材、外加剂等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进场材料是否按规定要求做好标识、堆放,并做好记录。2、检查基坑边线放样定位是否准确,是否能保证围护结构放坡及地下室底板施工的需要,并进行复核。3、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