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工作创建情况评估报告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工作创建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区 2024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及《关于报送 2024 年度区政府法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量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的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目标 根据《市区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总投资 xx,xxx 万元,其中建设公路客运枢纽站 x万平米,计划投资 x,xxx 万,建设旅游集散中心 x 万平米,计划投资 x,xxx 万,客运停靠点 xx 个,计划投资 xxx 万,客运信息化系统 x 个及农村物流中心 x 个,计划投资共 xxx 万元,公交电子站牌xx 个,计划投资 xxx 万,纯电动客车 xx 台,计划投资 x,xxx 万,充电桩 xx 个,计划投资 xxx 万。 至 2024 年,区实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进展水平评价等级为AAAAA 级,城区 xx 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比率 xxx%以上,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率 xxx%,中心镇建成客运站或候车亭比率 xxx%,城乡客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比率 xxx%;城乡客运车辆交通责任事故万车死亡率为 x。通过三年的创建,城乡客运进展更加协调、政策保障更加到位,服务质量显著改善,运输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可持续进展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与市中心城区、高铁站、区内景区景点和各乡镇无缝对接,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智能、便捷、绿色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实施的绩效 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按批准的年度建设内容实施部分工程,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乡居民“行有所乘”基本需求,整合城乡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加快实现农村地区交通更便捷、出行更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该区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率xx.xx%,且城乡客运由市大道新能源公交有限公司实行公交化正常运营,但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管理也存在如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法律规范和改进。 (一)项目申报不够法律规范 项目申报资料和实施方案中包括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进展现状、创建工作目标、建设重点、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区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等内容,但缺少融资方案。 (二)项目过程管理不法律规范 根据《客运一体化示范项目管理制度》、《客运一体化示范项目管理维护制度》、《客运一体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