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邮政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
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面积为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元人民币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_年_月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合作者)应于每年_月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