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质量等级划分概述作者:秦国金来源:《科学种养》2013 年第 17 期【摘要】为了进一步明晰林地质量等级划分的概念,本文依据生态经济学原理,从林地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等方面多层次概述林地各类质量等级划分,进一步阐述各层次林地质量等级划分概念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应用意义
同时讨论了林地质量等级划分研究的三大展望:(1)林地质量价值观突变;⑵林地质量调查划分单位进一步多元化;⑶林地质量评价高技术发展方向
【关键词】林地;等级划分;生态经济学林地质量等级划分是林学的基础理论之一,长期以来受到森林经营学者们的高度关注
早在 19世纪中叶,由德国的 E
拉曼等提出森林立地的概念,卡扬德
K 在 1909 年发表了《森林类型》一书,用指示植物法划分立地条件质量等级[1]
为了划分非原始森林的林地质量等级,林地生产力概念被提出来了,直到现在,划分林地生产力质量等级的方法层出不穷[2,3,4,5,6]
前人觉察到林地生产力与土壤之间有密切的关联,适合于评价无林地质量等级的土壤肥力学说相继问世[7]
通常情况下,具有相同肥力指标的土壤,相隔距离越远,植物生长的差异就越大
因此,人们认识到用土壤肥力指标评价林地质量的学说并不完善
于是,近代林学家们用森林立地类型定性地评价不同的林地质量[8]
近年来,有人开展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森林立地等级划分的研究[9]
目前,林地质量价值观有了多方位新突破
例如林地的经营条件[10]质量,市场区位[11]质量,综合质量[12],地价[13]质量,景观质量[14,15]等,出现了相关研究
截至目前,已经研究过的林地质量种类有:林地的生产力质量,土壤肥力质量,立地质量,经营条件质量,市场区位质量,综合质量,地价质量等
因此,林地质量有广义概念与狭义概念之区别
狭义林地质量是上述林地质量种类中的任意一种,广义林地质量截至目前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