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装卸过程安全管理灌区安全管理制度灌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3.职责3.1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3.2 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3.3 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4.工作程序4.1 仓库安全管理4.1.1 出入库管理4.1.1.1 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4.1.1.2 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 26 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4.1.1.3 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4.1.2.1 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4.1.2.2 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4.1.2.3 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4.1.2.4 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4.1.2.5 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4.1.2.6 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4.1.2.7 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4.1.2.8 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