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七五普法实施方案 学校七五普法实施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教政法 8 号)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吉法治组发 3 号),结合教育普法工作实际,制定《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面检查验收教育系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坚持检查验收与抓好年度教育普法工作相结合,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全面推动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营造教育又好又快进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实施国家、省《“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情况,重点检查七个方面: (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以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二)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学校”活动情况; (三)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教职员、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实践结合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 (六)“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和创建情况; (七)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三、步骤和方法 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 4 月份开始,到 12月份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 月中旬到 5 月上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依据本方案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附件 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检自查阶段(5 月中旬到 7 月下旬)。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直属学校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开展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对比《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推举名额》(附件 2),仔细填写申报表(附件 3-9,可登录“吉林教育信息网”下载),申报对象和条件是: 1.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市、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