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 说 明一、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学校公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纳权责发生制。 五、记帐方法采纳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科目编号及名称 序号科目编号及名称 一、资产类 10 303 结余1101 现金 2102 银行存款 四、收入类3103 其他应收款 11401 伙食收入 4104 库存物资 12402 财政补助收入 5105 固定资产 13403 其他收入 二、负债类五、支出类 6201 预收伙食费 14501 伙食支出 7202 其他应付款 15502 人员支出 16503 商品和服务支出三、净资产类 8301 食堂基金9302 固定基金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1 现 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根据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结月清、账款相符。102 银 行 存 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根据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103 其 他 应 收 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