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通用)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员工不安全行为,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治理、员工行为的考核与奖惩管理
3 职责 3
1 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治理、员工行为考核的综合监督,由工厂、事业部、人力资源和财务负责考核后奖惩的具体实施
2 生产车间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
3 各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
4 安委办、财务部管理好安全奖惩基金
4 奖惩 4
1 惩处 4
1 惩处的范围 未按要求配备及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违章指挥员工或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违反劳动纪律; 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拒不执行安委办下达的安全监督整改的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特种作业未按规定执行的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10、职工人身损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损害程度和性质,根据《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 惩处类型 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实行以批判 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 20-500 元、赔偿损失的 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