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奖惩管理制度〔通用〕 平安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强化平安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平安生产的主动性和乐观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削减工伤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年度平安目标、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准时治理平安隐患、消退员工不平安行为,做到奖罚清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平安目标、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隐患治理、员工行为的考核与奖惩管理。 3 职责 3.1 安委办负责平安生产目标、平安生产责任制、隐患治理、员工行为考核的综合监视,由工厂、事业部、人力资源和财务负责考核后奖惩的具体实施。 3.2 生产车间负责日常工作的监视、考核。 4.3 各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平安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 4.4 安委办、财务部管理好平安奖惩基金。 4 奖惩 4.1 惩处 4.1.1 惩处的范围 未按要求配备及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未按要求开展平安生产教育培训; 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平安管理规定作业的; 违章指挥员工或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违反劳动纪律; 成心供应虚假状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平安问题的。 拒不执行安委办下达的平安监视整改的。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特种作业未按规定执行的。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10、职工人身损害事故的考核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损害程度和性质,依据?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方法进展处分。 5.1.2 惩处类型 1、依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准时实行以批判 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分、行政处分等方法予以处分。 2、经济处分依据危害程度和损失状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 20-500 元、赔偿损失的 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3、行政处分依据危害程度和损失状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性质特别严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1.3 惩处程序 1、经济处分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分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5.2 嘉奖 5.2.1 嘉奖的范围 对仔细执行上级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公司公布的各项平安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奉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以下状况之一的,赐予适当嘉奖: 1、在平安技术、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