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管理邮储银行之横空出世时,却也不能忽视银行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一柜台。事实上,当前的情况并不乐观。据统计,仅年全国银行机构共发生各类案件件,涉案金额亿元,其中大量发生于柜面业务中;如再加上差错事故或其他涉讼事件,银行业柜面操作风险损失远大于此。于是,探讨并亮剑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管理,已变得刻不容缓。据通报显示,仅年全国银行机构就发生各类案件件,涉案金额亿元;除案件事故外,如再加上差错事故或涉讼事件,银行业柜面操作风险带来损失远大于此。大量的差错事故、法律纠纷和经济案件不但给相关银行带来极大压力,也给银行全行业造成巨大的财务损失,并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市场信誉,成为中国银行业经营发展之重大威胁。于是,探讨并有效实行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管理,已变得刻不容缓。客观但可控柜面业务风险是指银行网点柜台为客户办理账户开销、现金存取、支付结算等业务过程中因为风险控制失效使银行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是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领域。探讨银行柜面业务风险问题,首先需要全面理解其客观存有性与可控性。柜面业务风险具有存有的客观性,不可能彻底消除,这是由三方面决定的。首先,是由银行的金融中介本质所决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核心职能是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和支付结算等服务。从银行柜面业务看,账户开销、现金存取、支付结算、代理理财等各类业务的资金所有权属于客户,业务指令源于客户,银行仅作为代理机构履行相关义务,银行和客户之间构成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其次,是由银行内部治理机制所决定。从银行内部看,股东拥有银行的所有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管理层又通过内部授权机制将经营管理的权力责任逐级分解,并最终落实到员工个人,进而形成银行内部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因为委托代理双方作为独立的关系主体存有,导致利益主体不一致和信息主体的分离,又因为时空、成本限制等原因,普遍存有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所以信息失真和代理行为差错扭曲难以避免,银行柜面业务风险也就成为必然。第三,是由柜面业务处理对“人”主观判断的依赖性所决定。在柜面业务中,无论对客户身份的鉴别,还是业务单据、印章和相关资料的审查确认,都依靠业务人员根据银行的政策规定和专业知识实行分析判断,具有较强的技能性、政策性和主观性。因为“人”个体存有差异,主观判断差错在所难免。总来说之,利益主体不一致、信息不对称、业务处理的主观依赖性是柜面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