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作协议合同联营合作协议合同(精选 3 篇)联营合作协议合同 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原则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建设、运营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项目进行友好联营合作,成立项目公司进行运作
为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循:第一条建立合营企业1、协议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公司地址在武汉市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经营目的和范围1、协议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互利互惠的原则,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主要采取多元化的经营模式,集合生产制造、管理、维修、销售各环节,在全国各地进行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动立体停车场(库)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技术研发和推广,为政府、各行业、企业等提供车辆停泊的、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第三条注册资金与股本结构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乙方以工业产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
合营企业将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或者进行融资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
公司发展规模,计划为 5000 万
2、股本结构:(1)甲方: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新公司%的股份
(2)乙方:以乙方所合法持有的、拥有知识产权的该高科技智能立体停车场之产品技术和专利,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工业产权、非专利技